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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: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应该遵循五项基本原则

发布时间:2020/9/25 16:39:50

日前,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》。《若干意见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着力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,聚焦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,提出了五项重要的基本原则。

一是坚持正确方向。要坚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要立足国情教情,遵循教育规律,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二是坚持问题导向。在这次文件起草过程中,我们做了大量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,汇聚基层的校长、局长、老师们的意见建议,围绕对学校管得过多、激励不够、保障不够、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,深化相关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,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实际困难。

三是坚持制度创新。我们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,既注重总结凝练各地成功经验,加强制度设计,构建制度体系,把各地已经探索的有益经验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上来,健全我们的制度体系。同时又注重继续深化改革,鼓励各地积极探索、不断完善,持续释放和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。

四是坚持放管结合。处理好政府办学主体责任与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,厘清明晰政府和学校的责任边界。我们既注重打破部门壁垒,做到应放尽放,同时又注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不能一管就死,一放就乱。

五是坚持有序推进。因为改革工作非常复杂,我们必须坚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,要强化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和部门的协调配合,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。注重从实际出发,加强分类指导,因地因校制宜,推进稳妥有效地实施。